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山东人才工作,更好地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齐鲁杰出人才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在山东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2年7月),密切服务国家和山东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积极投身重点发展领域建设,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杰出人才。
参评人选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突出,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仍然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发展创新前沿,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积极推动山东人才事业发展,为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近5年内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重大发现和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研究成果。
(二)在重大科技创新、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作出重大贡献。
(三)在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中业绩卓越,特别是在重点产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中有重大创新,解决产业“卡脖子”技术问题,推动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
(四)在其他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获得过齐鲁杰出人才奖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获得过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的,符合条件可参评齐鲁杰出人才奖。人选相关贡献已获得与齐鲁杰出人才奖同等层次奖项奖励的,原则上不再授予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
二、总体安排
本次评选产生齐鲁杰出人才奖不超过2人,同时设置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评选不超过10人。8月上旬完成参评人选推荐工作,9月中旬确定拟奖励人选,按程序报批。
三、评选程序
各设区的市或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推荐本行政区域(含驻地单位)或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内人选,最多不超过2名,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推荐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组织对参评人选进行评审论证,确定齐鲁杰出人才奖、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初步人选,并进行实地考察。人选名单在有关新闻媒体、网站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
省委、省政府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齐鲁杰出人才奖奖金为每人300万元,齐鲁杰出人才提名奖奖金为每人50万元,奖金为省政府科技奖金。获奖者获颁“山东惠才卡”,享受全省范围内的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医疗保健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政策性问题请咨询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0531-51788130,51775086。
(二)组织推荐有关问题请咨询16市或省直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省委宣传部:0531-51775938
省发展改革委:0531-51782923
省教育厅:0531-51793692
省科技厅:0531-51751195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531-51782587
省自然资源厅:0531-51791078
省农业农村厅:0531-51789109
省文化和旅游厅:0531-51791663
省卫生健康委:0531-51766205
省国资委:0531-51767815
济南市:0531-51701139
青岛市:0532-85913230
淄博市:0533-3180118
枣庄市:0632-8685838
东营市:0546-8383007
烟台市:0535-6789001
潍坊市:0536-8789315
济宁市:0537-2966791
泰安市:0538-6991337
威海市:0631-5282370
日照市:0633-5177630
临沂市:0539-8726263
德州市:0534-2687291
聊城市:0635-8262175
滨州市:0543-3162289
菏泽市:0530-5310227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