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按要求取消刘某一家三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收缴其违规享受的被征地农民政府补助金43923元……”近日,在收到江西省广昌县纪委监委发出的监察建议书后,该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
这份整改答卷还得从广昌县纪委监委查办的一起案件说起。今年年初,该县纪委监委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旴江镇清水村河里上小组长黄先亮,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变卖村小组土地从中谋取利益等问题。因群众反映次数较多、线索详实,县纪委监委决定提级办理,立即成立核查组。随着调查的深入,核查组挖出一起利益输送行为。
原来在10年前,该县千善乡农民刘某在县工业园区经营一家饭店,和日常供应猪肉的黄先亮日渐熟悉起来,并通过黄先亮在清水村河里上小组购得一块集体土地,违规建起了房屋。
“黄哥,按政府罚款标准,我这异乡人缴纳‘两违’房屋罚金要几十万,本地农民则便宜很多。你看能帮忙把我家户口迁到这里来吗?”2014年9月的一天,刘某找到黄先亮,谈起自己违建房屋的罚款问题。
“这事比较难办,我试试看,只是以后记得多关照我的生意。”面对刘某的请托,身为村小组长的黄先亮回应道。
“只要事情能办成,以后我家的肉就全在你这里买了。”心领神会的刘某赶紧允诺下来。
之后,黄先亮在未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私自同意了刘某落户河里上小组的申请。2015年1月,刘某顺利地将全家落户到清水村,并因此少缴“两违”房罚款数十万元,违规享受被征地农民政府补助金4万余元。
为表示感谢,刘某的饭店之后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定点购买黄先亮的猪肉。黄先亮觉得买卖自愿,这种回报方式既安全又隐蔽,对超出市场价格的收益部分照单全收。据统计,2015年1月至2019年2月,黄先亮先后收受刘某多支付猪肉款合计3万元。
近日,广昌县纪委监委给予黄先亮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款3万元;旴江镇按程序罢免其清水村河里上小组长职务;对清水村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审查。同时,县纪委监委向县公安局、城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建议对刘某一家三人违规迁移户籍、违规享受被征地农民保险资格等问题进行深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