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作搭档到贪腐搭档

转载时间: 2019年08月16日 转载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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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农建村安置房小区。曹旭嘉 摄

  今年4月初的一天,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农建村村部会议室,一场处分决定宣布会正在这里进行。

  “经中共嘉兴市南湖区纪委批准,决定给予任海潮开除党籍处分……”还未等村党支部书记宣布完处分决定,参会的党员们就悄悄议论开了,“这个群众关注了一年多的问题终于解决了!”

  2018年2月,大桥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称,农建村原党支部书记任海潮及原村委会主任周雪华顶用五保户名义占用安置房。经过线索初核后,镇纪委正式立案调查,并分别于2018年11月和2019年4月给予周雪华、任海潮开除党籍处分。

  农建村处于嘉兴市大桥镇东侧,毗邻嘉兴工业园区,地理位置优越、村集体经济发展迅速。2003年,因镇招商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整体需要,农建村被列入征迁范围。任海潮、周雪华作为时任农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责协助镇政府做好村民的沟通协调工作,保证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因为征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任海潮、周雪华的工作起步并不顺利。“那段时间,我们每天起早贪黑,配合镇征迁工作组做好对征迁农户的联系协调工作。碰到一些难点户,任海潮和我也是冲在前面,和农户进行沟通,一户人家去三四趟是常有的事。”周雪华回忆说。

  不只是做村民工作难,为了顺利推进当时村里的征迁工作,任海潮还在认为自己家拆迁评估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带头签了协议,在当时给村民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但是,签下协议的瞬间,任海潮也心理失衡了,“感觉自己‘吃亏了’,想着以后要通过其他的方式补偿回来。”

  就在征迁工作推进过程中,任海潮和周雪华了解到村里有两个五保户,由于政府供养安排在敬老院生活而不再安置拆迁房。“按规定五保户是不安置的,这样的话两个征迁安置名额就浪费了。自己家又不在征迁范围内,正好儿子也大了,以后结婚也需要房子。”想到这些,周雪华坐不住了,和正满腹委屈的任海潮一合计,两人决定顶用这两个五保户的宅基地名额。

  但是两人多方尝试后发现要想从“不安置”到“安置”,具体操作上走不通,于是二人便以在征迁推进中做了大量工作为由,向镇领导提出,希望能念在他们工作“太辛苦”的分上,帮忙“争取”到这两个五保户的宅基地名额,并在安置各个环节都予以“通融”。

  最终,经时任大桥镇主要负责人(已另案处理)同意,任海潮、周雪华分别以其亲属任某某、周某某的名义,顶用了五保户的名额,签订了安置协议,分别获得了一套建筑面积119.24平方米的安置房,并都以其亲属名义办理了产权登记。2013年,任海潮、周雪华又先后将这两套安置房以42万元和4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他人。

  “任海潮和周雪华两人违纪行为的发生,除贪图个人利益外,也暴露出了基层权力运行缺少有效监督。”大桥镇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此,嘉兴市南湖区以“清廉机关”“清廉村居”建设为核心,不断完善基层公权力规范运行机制,建立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在村(社区)全覆盖,防止基层“微腐败”,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颜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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