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事业发展的“党组”力量

2019年04月23日 来源: 灯塔-党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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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条例》从党组的设置原则、职责、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追责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完善,在回应党组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现党组制度的守正创新中,不断凝聚事业发展的党组力量。

以把牢政治方向,凝聚“向心力”。“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只有方向对了,我们才能沿着既定的道路,走向更远更久的将来。修订后的《条例》鲜明提出要把“两个维护”作为党组工作首要政治原则,党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只有政治上同向,思想上才能同心、步调上才能同频、行动上才能同力。把稳把牢政治方向,就是要在“党领导一切”中,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在履行好本单位业务工作的领导责任中,为实现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不断凝聚思想统一、目标一致的“向心力”。

以明确职责定位,凝聚“组织力”。“举网以纲,千目皆张;振裘持领,万毛自整。”抓住主要矛盾、瞄准重点环节、管好关键事项才能“落一子而满盘活”。党组是党对各领域、各方面的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修订后的《条例》考虑现实需要、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细化党组设立的标准。明晰职责定位,确立“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等12项业务工作领导方面任务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8个方面党建领导要求。破解事无巨细一手抓的职责越位,只管干部、不问业务的职责缺位和把抓党建当成党组工作“副业”的职责错位问题。在突出着力点、找准定位点中不断凝聚重点突出、执行有力的“组织力”。

以严格依法依规,凝聚“落实力”。“千招万招,不能落实就是虚招;千条万条,不去落实就是白条。”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力,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党组要遵循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规定“党组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调党组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强调班子成员要用法治思维,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为党组及成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动工作,划出了不能触碰的法治高压线、划定了不能逾越的纪律红线。在全面从严、依法依规、务实有效中不断凝聚坚强有力、权责一致的“落实力”。(临沭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京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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