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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的要求?

转载时间: 2020年05月10日 转载来源: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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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明确提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鲜明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对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具有重要意义。落实好这一要求,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待干部是否担当作为,注重从精神状态、作风状况考察政治素质,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担当,又看大事要事难事中的表现。二是坚持有为才有位,突出实践实干实效,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三是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公平公正对待干部,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同时,对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涉及的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

  在具体工作中,要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及中央组织部配套出台的九条具体措施,着重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要完善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敢于斗争、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的干部,要大胆选拔使用。对那些患得患失、消极避事的干部,对那些无所用心、尸位素餐的干部,对那些做样子、混日子、要位子的“官油子”,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二要完善落实精准考核、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干部考核作为做好干部工作、识别评价干部、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重要抓手,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完善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改进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加强对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实绩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三要完善落实按需培训、精准调训的能力提升机制。聚焦工作薄弱点和干部不会为、不善为突出问题,突出精准化、实效性,用好实践案例,开展专题培训。四要完善落实职责清晰、层层负责的责任机制。结合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推动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及时纠正简单以“属地管理”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等问题,坚决防止工作缺位、错位、越位。同时,把“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具体化,研究对受处理处分干部重新使用的政策界限,落实干部待遇保障制度,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心关爱力度,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考验和识别干部是否担当作为的重要战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要在这场严峻斗争的实践中考察识别干部。党中央专门印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中央组织部也印发了《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通知》,要求注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部署要求,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及时调整不胜任现职、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严肃问责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形成在防控一线实干担当的鲜明导向,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