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社发〔2015〕54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5〕24号)精神,现就加强我省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
基层公务员是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党在基层的执政骨干。近年来,一些基层机关由于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等原因,出现了招人难、留人难的情况,基层公务员队伍人员短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突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重要决定,对于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艰苦边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我省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多次对加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各地要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基层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有序推进基层考录工作,使基层机关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改进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
(一)科学编制招考职位计划。考试录用基层公务员一般纳入省市县乡“四级联考”,也可面向社会单独组织。各地要在全面调查本地公务员队伍结构状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科学合理拟定考试录用计划、职位,着重解决基层空编较多和公务员队伍结构失衡问题。要坚持县、乡编制分层级管理,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全县乡镇范围内对乡镇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调剂使用。乡镇行政编制总体空编的,积极支持乡镇使用编制补充人员,利用3-5年时间将各乡镇行政空编数控制到3名以内。要准确掌握基层招人难、留人难职位分布情况和特点,认真听取基层意见,有针对性地拟定基层公务员招录数量、职位条件、专业需求等,选拔真正适合基层工作需要的优秀人才。
(二)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各地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到艰苦边远地区建功立业。加强招考政策宣传,吸引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提高基层机关录用高校毕业生比例。加大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基层公务员的力度,定向考录比例逐步达到当年乡镇公务员录用计划的30%以上。要积极探索从本地成长的熟悉农村、了解农村、与农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人才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探索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和农民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鼓励支持我省高级技工院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报考乡镇公务员。
(三)保持基层新录用公务员相对稳定。各地要切实关心基层新录用的公务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相关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使他们热爱基层、扎根基层、安心本职工作。要明确乡镇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乡镇应与新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一般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中央、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公务员,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在征得乡镇党委同意后,须报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并明确借调时间。在乡镇工作不满2年的乡镇公务员,上级机关一律不得借调。
(四)夯实考录工作基础。各地要健全考录工作机构、充实考录工作力量,为做好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要提高考录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分级分类考试,按照基层工作实际需要和基层行政执法特点,以能力测试为核心,科学设计县乡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要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机制创新,对多个条件相近的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考职位,进行合并职位招考的,在录用时必须履行高分先选工作程序。
三、适当降低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各地可根据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留人难等实际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以下措施降低进入门槛:(一)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最低可到高中、中专;(二)放宽招考专业限制,乡镇机关可不限专业或仅限专业类别;(三)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四)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五)合理确定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较少的可降低开考比例;(六)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对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镇(街道),也可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地户籍人员招考。
四、不断推进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科学发展
各地要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要坚持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勇于开拓,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公务员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机制,扎实做好我省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要从严把握,实事求是,严格控制降低进入门槛政策的适用范围,不得随意简化考录程序。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擅自增设门槛,针对特定人员设置与履职无关的资格条件。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好干部标准,加强对考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注重把好思想政治关。要做好基层公务员招考的宣传工作,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公务员考录工作的公信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人员。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公务员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