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2024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公告》规定,现将泰安市2024年度第二批选调生招录(常规)资格复审和填报志愿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24年1月3日上午8:30-12:00。
2、地点:泰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三楼报告厅(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9号)
3、乘车路线:泰山火车站乘坐5路或62路公交车在泰山广场公交枢纽站下车,或乘坐16路公交车在泰山广场站下车;高铁泰安站乘坐34路公交车在泰山会展中心站下车;泰安汽车总站乘坐15路北环线公交车在泰安文化艺术中心站下车。
4、资格复审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考生,须提交公安机关发放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章的《山东省2024年度选调生推荐报名表》(A4纸打印,信息真实有效,盖章符合要求。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入党时间与《推荐报名表》中记载不一致的,须由毕业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5)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干部任职经历仅发生在本科院校学习期间的,须由原本科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其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4)原件及上述其他材料复印件均需1份,资格复审后由泰安市委组织部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填报志愿
1、时间:2024年1月3日下午14:00。
2、地点:泰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三楼报告厅(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9号)。
3、参加人员范围: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常规选调职位的考生。
4、程序: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本科生(男)职位、本科生(女)职位、研究生(男)职位、研究生(女)职位分组,每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填报志愿,每个职位[即**县本科生(男)职位、**县本科生(女)职位或**县研究生(男)职位、**县研究生(女)职位]按1:3的比例填报。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一个职位报满后,其他考生不能再填报该职位。填报志愿后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填报顺序。
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导致报考同一个职位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该职位最终选调计划;报考同一个职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核减选调计划。因存在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人员,全市填报志愿人数与选调计划超出3:1比例的,不增加选调计划,按职位需求人数由少到多的顺序,依次增加一名报考人数;职位需求人数相等的,请1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增加报考人数的职位。
5、有关要求:
(1)考生须提前30分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到达指定地点,在指定区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就坐。
(2)填报志愿开始后(以第1位考生开始填报志愿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场的,排在最后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每名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4)填报志愿情况现场全程公示。
三、其他事项
1、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或填报志愿的,可委托1人持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由考生签字、摁手印)、委托书(须注明考生身份证号,并由考生签字、摁手印,见附件2)原件、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代为办理。
2、接到本通知的考生,须于12月31日上午12点前,编辑短信“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参加或不参加”发送至18853857612进行确认。
联系电话:0538—6991355;18853857612
传真:0538—6991446
附件:1、泰安市2024年度第二批选调生招录(常规)职位选调计划安排
2、山东省2024年度第二批选调生招录(常规)资格复审和填报志愿委托书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