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
陈叶翠,女,汉族,中共党员,山东济南人,1955年9月生,生前任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第一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曾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获得“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2017年11月11日因病去世,享年62岁。
陈叶翠同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实践者,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先进典型,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楷模,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1988年5月,陈叶翠同志服从组织安排,从省地矿局到甸柳新村街道第一社区工作,从此扎根社区,一干就是30年,其间多次婉拒调回任职。多年来,她牢记党的宗旨,视工作为生命,待群众如亲人,走街串巷察民情,满腔热情解民忧,始终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苦在一起、乐在一起,留下了70多本、100多万字的民情日记。她提出“党组织是一杆旗、书记是一盏灯、党小组是一张网、党员是一团火”的工作理念,抓班子带队伍,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把党的群众工作落实到支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把一个老旧小区变成了整洁有序、邻里互助、民主和谐的“人和乐居”。甸柳新村街道第一社区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全国社区服务先进社区、全国社区共建共享先进单位。陈叶翠同志在身患癌症、多次入院治疗的情况下,仍然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坚持工作,为党的事业燃尽了生命之火。去世前,她专门留下遗言,不允许家属接受礼金、花圈。陈叶翠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人的坚定信仰,她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共产党人对党忠诚、为民服务、开拓创新、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和品格。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向陈叶翠同志学习活动。
向陈叶翠同志学习,就要学习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满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热爱,把个人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中,用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员“先进”和“优秀”的时代特征;学习她牢记宗旨、真情为民的无私情怀,扎根基层、情系百姓,把群众利益看得比天还大,深入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主心骨;学习她开拓进取、敢于担当的拼搏精神,对工作全身心投入,对事业无条件付出,顺应时代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勇于直面矛盾,敢于较真碰硬,善于解决问题,把社区工作干成“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大事业;学习她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高尚情操,对事业高度负责,为工作殚精竭虑,舍小家、顾大家,一心为公、两袖清风,无私奉献,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向陈叶翠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陈叶翠同志的先进事迹,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对标提升,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
党的十九大描绘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伟蓝图。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以陈叶翠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实现我省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