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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实施《中共山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 为精准问责提供标尺

转载时间: 2017年09月21日 转载来源: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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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担当没有问责配套,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去年7月,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向全党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为深入贯彻条例精神,以严问责激发真担当,山东日前公开发布《中共山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为精准执纪问责提供标尺。

  6月18日,新一届省委常委班子召开第一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中共山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突出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7月2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对菏泽、德州部分企业撕毁封条违法生产事件问责处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深刻表明省委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鲜明态度。

  刘贵丰 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 教授

  省委制定实施办法,既贯彻中央精神,又紧扣山东实际,为山东省党的问责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依据。

  《实施办法》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6种情形进一步细化为29种具体情形,明确问责启动、调查、线索移送、问责决定作出和执行、成果运用以及救济条款等内容,开列负面清单,实行终身问责。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张晓峰

  《实施办法》严格遵循问责条例精神,同时着力突出操作性,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细化的尽量细化,重点细化了问责情形,完善了问责程序,突出了山东实践经验。既突出主体责任,又抓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山东省委用问责把责任传达下去,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7月5日,针对换届后多数省管党政主要领导是新任职的情况,山东举办为期3天的省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省委书记刘家义在动员讲话中强调要提高政治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省纪委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通过约谈党政正职、廉政谈话、组织述责述廉等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13年以来,省纪委常委先后同218名厅局级党政正职进行廉政谈话。2016年在全省137个县(市、区)全面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在8个市开展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试点,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菏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杨光忠

  我们实行“一案三查”工作机制,着重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问责追究力度。

  一年来,各级各部门根据条例精神和实际情况,出台了具有针对性的规定办法或配套措施,推动问责条例落地生根,不断释放制度力量。

  德州市委书记 陈勇

  我们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实施办法》,以更高、更严的标准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动全市各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努力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向党和人民交出更加优异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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